而且,当蒙冤者申诉时,他们一而再、再而三、三而十、十而百地阻止、驳回,再阻止,再驳回。他们丧尽天良,狼子野心。即使有个别蒙冤者申诉成功了。如吴春红,如张志超,如张玉环。大错特错面前他们依然拒绝认错,拒绝承担任何责任。那个判了无辜者聂树斌死刑的法官康平平不是坚称自己没有判错么?
他们仍然毫无歉意,仍然毫无愧疚之心表明他们已埋没人性。就因为他们拥有极权。
如今,吴春红、张志超、张玉环都已经获判无罪,也先后领取了国家赔偿。但那些制造冤案的两脚畜生怎么办?醉翁认为,所有这些赔偿,均应当由参与办案的所有人员共同赔偿。国家已经全额支付,理应向他们追偿。可是在这极权社会是没有理应的,要求他们也去坐牢的奢望咱就更不能提了。
醉翁建议吴春红、张志超、张玉环们,领取国家赔偿之后,应当毫不犹豫地向他们发起刑事诉讼。控告他们所有参与人应负刑事责任。理由很简单,如果办错案是因为技术不成熟或者诸多巧合导致作出了误判,这完全可以理解。而你们三个人的案子中,上述因素均不存在。他们是故意造冤陷害你们。
司法人员故意造冤也不用承担责任,所以司法人员可以烧杀抢掠无恶不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