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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黑政恶法] 长期遭酷刑,维权律师常玮平称“生不如死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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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9-17 21:09:18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     

     维权律师常玮平长期遭酷刑“生不如死”

      维权律师常玮平被羁押近11个月,于9月14日下午首次获准会见辩护律师。常玮平披露自己仍然遭受酷刑,生不如死。常玮平妻子陈紫娟于14日说:常玮平告诉律师:“警方继续施用坐老虎凳、疲劳审讯、不让睡觉、饥饿、辱骂等酷刑折磨他。造成他一直大便爆鲜血。”

      生不如死? 熬过一天是一天。

      陈紫娟在通报中说:常玮平告诉律师,他此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依然是被关在宝钛宾馆。(与第一次指定监视居住是同一个地方)监视居住5个月16天时间里共洗澡5次,头顶的摄像头24小时对着他拍,毫无隐私可言。而监居的房间非常小,只有3×3平方米大小。一半是办案国保的地方,他本人睡的床非常小。不让他睡的时候就把床折叠起来。

      每顿饭只给一个馒头,一天3个。只有按照国保的意思做,才会让他睡觉或改善伙食,否则就不让睡觉。常玮平说过年后对他的提审就比较少了。4月7日关押到看守所以后,只提审过一次。

      除了身体折磨,国保还试图从精神层面摧毁常玮平。常玮平说自己被当猴耍,一直处于被骗、被威胁、被谩骂羞辱、给他希望、又破灭的过程。直到案件移送检察院。

      常玮平说,自己在里面最大的体会就是生不如死,熬过一天是一天。他说正是因为自己时刻记着他的发小(小时的朋友)留下妻子和两个幼小的孩子先走的悲剧,令他坚持没死没疯掉走到了今天。但长期酷刑已对常玮平身体造成严重损害,他告诉律师,现在大便肛门鲜血淋漓。

      担心肿瘤引发便血

      医学博士出身的陈紫娟9月15日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,非常担心常玮平的身体状况。
陈紫娟说,常玮平被抓之前身体非常好,平时也经常运动,一个人可以连续15个小时驾车从北京开到宝鸡,都不觉得累。“他才37岁,仅有11个月的时间,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折磨他的,导致他便血。他们做了什么?让一个好端端的年轻人变成这个样子。”

      陈紫娟哭了,她说:“我就很担心他,便血很可能会有肿瘤的问题。我一定会找看守所领他去看医生。” 陈紫娟指陕西当局的迫害有恃无恐。宝鸡市检察院以检察院承办人休假拿不到案卷为由,一直阻止律师阅卷。

      刁难律师阅卷 陈紫娟:迫害有恃无恐

      “理由真的很荒谬,哪个单位的人休年假之前不把自己的工作交接好,保证接下来的工作能够正常进行的?岂不是一个检察官休假整个宝鸡市检察院就不办公了?整个的案件就停滞了?”

      鸡市检察院,此前曾被两次退回侦查。

      常玮平会见时告诉律师:9月8日,承办检察官去提审他时还警告他,见了律师,嘴巴放严一点,不能把他所遭受的酷刑都讲出来,不然的话对他不好。

      国保诱供 欲坐实罪名

      常玮平被非法抓捕近11个月,案件于9月6日移送至宝鸡市检察院。陈紫娟气愤地说:“我不知道常玮平在里面还经历了什么,现在我不能够完全确定这些是他全部的遭遇。”

      陈紫娟还披露了一件事情。去年12月末到1月中旬这段时间,常玮平刚被抓,(当局)调动了整个陕西宝鸡市各县的很多警力,在北京、上海、深圳、广州、成都等地,将很多人,包括大学生传唤到派出所或学校的保卫处进行威逼诱供。国保威胁他们说:主要是参加了常玮平用来分享公益诉讼内容的网络平台。国保故意诱导年轻人:常玮平跟你们说这些内容的目的,是不是让你们去对抗政府。只看到政府的黑暗面,就煽动你们去做一些对抗政府的事情。国保还威胁年轻人,如果不按国保的要求做,就把他们带到宝鸡去刑拘,让他们不能毕业。

     紫娟认为,国保这样做的指向很明确,感觉就是要把常玮平的冤案进行到底。

      2019年12月,常玮平在厦门与二十多位人权律师和维权人士聚会,讨论公民社会的建设、时事政治和国际形势等问题。随后,中共对他们发动了“12?26大抓捕”。

      2020年1月14日,常玮平被中共宝鸡市警方以“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”为由,进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、被吊销律师执业证,并被秘密羁押10天,后获得取保候审。同年10月16日,常玮平向外界披露自己在被监视居住期间遭到了“老虎凳”等酷刑。六天后,常玮平在凤翔县老家被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“无手续”带走,被以“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”为由进行第二次监视居住。



      今年4月7日,常玮平被中共宝鸡市公安局以“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”逮捕。陈紫娟及常玮平年迈父母曾发出抗议声明,认为常玮平没有任何犯罪行为,更谈不上颠覆国家政权,要求立即释放。

      4月20日,欧洲律师协会(CCBE)也发表致习近平的公开信,呼吁当局恢复常玮平的人身自由。公开信中说,本着联合国《有关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》中第一条、第二条,以及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,保障常玮平会见律师的权利,并且恢复其自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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